•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10 17:32:42 股吧网页版
盛世智能: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10


公告编号:2024-005

证券代码:873564 证券简称:盛世智能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深圳市盛世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深圳市盛世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盛世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形。

我们认为,本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议案的决议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提出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发展战略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上述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除为公司提供会计审计和相关专业服务之外,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质,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恪尽职守,

公告编号:2024-005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关于任命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聘任财务负责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聘任的财务负责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联合惩戒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五、 《关于任命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聘任的董事会秘书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联合惩戒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六、 《关于<深圳市盛世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
案》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关于<深圳市盛世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该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制定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公告编号:2024-005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盛世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刘丽华 李洪斌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