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19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烟台明远创意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等相关规定,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主办券商”)对烟台明远创意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1 年第二次定向发行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采用定向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950,000 股,每股单价人民币 3.75 元,募集资金 14,812,500.00 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B11565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本次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募集资金总额(元)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 535902265710999 14,812,500.00
(二)2023 年定向发行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采用定向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200,000 股,每股单价人民币 4.00 元,实际募集资金 16,800,000.00 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 ZF11028 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本次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募集资金总额(元)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380901880001976928 16,800,000.00
二、主办券商核查工作情况
(一)主办券商履行的核查程序
1、安排核查人员并制定核查计划;
2、查阅《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三会相关文件、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等;
3、访谈董事会秘书及负责资金管理的财务人员。
(二)主办券商核查获取的资料和证据
1、获取《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三会相关文件、会计凭证(抽查)、会计账簿、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等;
2、相关人员访谈记录。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2021 年第二次定向发行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0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
针对本次定向发行设置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1 年 12 月 19 日与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民生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二)2023 年定向发行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针对
本次定向发行设置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3 年 8 月 16 日与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民生证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烟台明远创意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审批权限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严格按照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募集
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完成签署三方监管协议或完成验资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21 年第二次定向发行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