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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9-19 20:14:01 股吧网页版
博大新材:购买资产的公告(更正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9-19



证券代码:873569 证券简称:博大新材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博大永旺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经营发展战略的需要,公司拟向易科翔购买其持有的萍乡市中源再生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萍乡中源”)55%股权、拟向张海辉购买其持有的萍乡中源 5%股权,预计总价不超过人民币 750 万元,最终交易价格以与交易对方签订的交易协议为准。本次交易完成后,萍乡中源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

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总资产为 288,912,593.18 元,期末归属于母公

司的净资产为 107,176,518.02 元。截至 2022 年 09 月 30 日,萍乡中源资产总额

为 26,021,439.54 元、净资产额为 12,132,763.87 元。此次购买资产交易标的为萍乡中源 60%股权,预计总价不超过人民币 750 万元,根据上述规定,其资产总额高于成交金额,以资产总额 26,021,439.54 元为准;净资产额高于成交金额,以净资产额 12,132,763.87 为准。购买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的 9%,净资产额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金额的 11.32%,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拟购买萍乡市中源再生物资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5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五条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无需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交易协议签署后,尚需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易科翔

住所: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大街长冲巷 75 号 2 单元 202 室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张海辉

住所: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东源乡小枧村张家湾 20 号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萍乡市中源再生物资有限公司 60%股权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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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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