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2-22
公告编号:2023-059
证券代码:873569 证券简称:博大新材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博大永旺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天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天选”) 原定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伯恩支行申请抵押贷款授信额度 人民币3000万元(详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g.com.cn披露的公告 编号为:2023-049、2023-052),因惠州天选与银行的最终沟通结果发生变化, 现变更为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申请抵押贷款授信额度 人民币4500万元,贷款期限为十年,用于惠州天选公司的厂房建设工程资金。 以惠州天选自有不动产(权证号粤[2023]惠州市不动产权5014114号)、项目在 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项目建成后由项目房地产作为抵押担保,公司和公司实 际控制人巫湘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授信贷款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务,实际授信额度、授信期 限、贷款利率、抵押情况、担保情况等以最终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审议与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贷款的议案》,出席会议董事5名,表决结果:赞成5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涉及关联方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单 方面获利的关联交易,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
公告编号:2023-059
一百零五条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关联方无需回避表决。涉及以自有不动产作为抵押事项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根据《公司章程》第四十条(十三)项的规定,以上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必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基于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正常所需,通过银行贷款融资方式能为自身发展补充资金,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持续发展,对公司日常性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权益。
四、备查文件目录
《苏州博大永旺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苏州博大永旺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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