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19
证券代码:873569 证券简称:博大新材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博大永旺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及主持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苏州博大永旺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0 日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3569 博大新材 2024 年 5 月 7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次股东大会将聘请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会议地点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菀坪社区同安西路 15 号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职责,各项工作成效显著,现编制《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二)审议《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职责,各项工作成效显著,现编制《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三)审议《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2023 年财务报告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依据审定的财务报告,公司编制了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现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情况予以汇报。
(四)审议《关于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公司对 2024 年销售市场的预测,并结合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以及公司的经营策略,公司按照总量控制、突出重点、增收节支的原则,同时考虑了多种不确定性因素,编制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现将公司 2024 年财务预算情况予以汇报。
(五)审议《关于报出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年度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根据经
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编制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1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4-018)和《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4-019)。
(六)审议《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 4 月 19 日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93,929,692.00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45,955,934.88 元,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5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19,630,036.80 元,实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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