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0-09
公告编号:2023-44
证券代码:873572 证券简称:摘牌圣牌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浙江台州圣牌珠宝首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指定破产清算管理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台州圣牌珠宝首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9 月 25 日、2023 年 9 月 26 日、2023 年 9 月 27 日、2023 年 9 月 28 日在
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浙江台州圣牌珠宝首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进入摘牌整理期交易并将被终止挂牌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38)、《浙江台州圣牌珠宝首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进入摘牌整理期交易并将被终止挂牌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39)、《浙江台州圣牌珠宝首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进入摘牌整理期交易并将被终止挂牌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40)及《浙江台州圣牌珠宝首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进入摘牌整理期交易并将被终止挂牌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41),其中披露了公司近日收到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台州中院”)作出的(2023)浙 10 破 8 号《决定书》,指定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破产清算管理人。
台州中院作出的(2023)浙 10 破 8 号《决定书》,具体内容如下:
“本院根据吴艳丽的申请,受理浙江台州圣牌珠宝首饰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指定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担任浙江台州圣牌珠宝首饰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公告编号:2023-44
规定的管理人的各项职责,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人职责如下: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本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23)浙 10 破 8 号)
浙江台州圣牌珠宝首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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