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0-09
公告编号:2023-45
证券代码:873572 证券简称:摘牌圣牌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浙江台州圣牌珠宝首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权人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台州圣牌珠宝首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被债权人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台州中院”)裁定受理该案件并指定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
根据台州中院作出的(2023)浙 10 破 8 号《公告》,公司债权人应在 2023
年 11 月 7 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台州中院定于 2023 年 11 月 22 日上午 9
时 00 分通过网络形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线上债权人会议流程及操作由管理人另行通知。
现将(2023)浙 10 破 8 号《公告》全文公告如下:
“本院根据吴艳丽的申请,受理浙江台州圣牌珠宝首饰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
算一案,并于 2023 年 9 月 25 日指定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为浙江台州圣牌珠宝首
饰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浙江台州圣牌珠宝首饰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
2023 年 11 月 7 日前,向浙江台州圣牌珠宝首饰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邮政编码:310007;联系人:张律师;联系电话:18158514753)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
公告编号:2023-45
利。浙江台州圣牌珠宝首饰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浙江台州圣牌珠宝首饰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 2023 年 11 月 22 日上午 9 时 00 分通过网络形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
会议,线上债权人会议流程及操作由管理人另行告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23)浙 10 破 8 号)
浙江台州圣牌珠宝首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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