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873573 证券简称:森爱驰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安徽森爱驰医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
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放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安徽森爱驰医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 程序,规范董事的行为,明晰董事会的职责权限,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 其职责,建立规范化的董事会组织架构及运作程序,保障公司经营决策高效有序地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森爱驰医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 公司章程》”)等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对股东会和全体股东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接受公司监事会的监督,尊重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或建议。
第二章 董 事
第四条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
(四)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将解除其职务,停止其履职。
第五条董事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选举产生或更换。股东会可在董事任期届满前解除其职务。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会换届时,下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由上一届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以提案方式提交股东会决议。
董事任期从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六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 面辞职报告,不得通过辞职等方式规避其应当承担的职责。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发生上述情形的,公司应当在 2 个月内完成董事补选。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第七条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
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第八条董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 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
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
第九条 董事享有下述权利: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
(二)及时获得董事会会议通知以及会议文件;
(三)及时获得股东会会议通知并出席股东会会议;
(四)单独或共同向董事会提出议案;
(五)在董事会会议上独立行使表决权,每一名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
(六) 在董事会上,独立表达本人对每一项提交董事会讨论的议案的意见和看法;
(七)监督董事会会议决议的实施;
(八)根据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签署合同、协议或其他法律文件;
(九)根据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参与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调研、策划、洽谈、签约;
(十)根据董事会的决定,代表公司从事其他行为;
(十一)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二)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本规则规定的其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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