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西安诺博尔稀贵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5-019
证券代码:873575 证券简称:西诺稀贵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西安诺博尔稀贵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以及《西安诺博尔稀贵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西安诺博尔稀贵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西安诺博尔稀贵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仔细审阅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我们认为该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 2024 年年度的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西安诺博尔稀贵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5-019
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 年度绩效考核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的《2024 年度绩效考核方案》议案,我们认为:从行业及公司发展情况看,公司制定的绩效考核方案符合公司发展现状,处于较为合理水平。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为持续、稳定地回报股东,让股东分享公司成长和发展成果,结合公司外部宏观经济形势、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资金需求等因素,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提出了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50 元(含税)。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 78,7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约51,155,000 元(含税)。该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现金分红水平合理,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该分配方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西安诺博尔稀贵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崔天钧、初哲、吴迪
2025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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