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7
证券代码:873575 证券简称:西诺稀贵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西安诺博尔稀贵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以及《西安诺博尔稀贵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西安诺博尔稀贵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西安诺博尔稀贵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议了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认为相关条款的修订合理、公允,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换届是鉴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正常换届选举新一届董事会成员,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提名陈昊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陈昊先生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为董事适当人选。本次提名和选举董事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
(二)《提名顾亮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顾亮先生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为董事适当人选。本次提名和选举董事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
(三)《提名刘咏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刘咏先生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为董事适当人选。本次提名和选举董事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
(四)《提名潘海宏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潘海宏先生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为董事适当人选。本次提名和选举董事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
(五)《提名唐昊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唐昊先生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为董事适当人选。本次提名和选举董事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
三、《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聘任武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已向独立董事提交了该议案的相关资料,经独立董事审阅并就有关事项与公司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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