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1-29
关于吉林德蕴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暨公开
转让事宜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 号诺德大厦 19 层 01.02 单元
邮编:116021
总机:0411-81825666传真:0411-84801599
网址:www.king-capital.com
关于吉林德蕴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暨公开转让事宜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致:吉林德蕴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京都(大连)律师事务所接受吉林德蕴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德蕴电气本次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暨公开转让事宜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为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暨公开转让事宜出具了《关于吉林德蕴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暨公开转让事宜之法律意见书》。公司及主办券商收到全国股转系统下发的《关于吉林德蕴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后,本所律师就反馈意见要求律师进一步核查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名称、缩略语,除特别说明外,与其在《法律意见书》中的含义相同。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补充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在对反馈意见中涉及相关事实进行充分核查验证的基础上,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一、公司特殊问题
1.1 反馈问题 1
关于公司业务情况。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公司主要从事电力工程设计、施工业务和电气设备研发、生产、销售业务,共有员工 159 人,拥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电
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施工劳务不分等级)、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电力行业))乙级)、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二级、承修类二级、承试类四级)等业务资质。请公司补充说明各项业务资质对应的专业人员的情况。请主办券商及律师结合公司专业人员及资质情况,核查分析公司是否存在人员资质挂靠的情形。
问题回复:
经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各项资质对应的专业人员情况如下:
序 人员配置
号 资质名称 资质有效期 专业人员要求 是否符合
规定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0 人;
(2)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及电力工程相
建筑业企业资 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30 人;
1 质证书(电力 2019.01.28-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 是
工程施工总承 2024.01.23 于 30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
包二级) 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
人不少于 75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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