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8-25
证券代码:873579 证券简称:朔翔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台州市朔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8 月 2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8 月 14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贤鹏
6.会议列席人员:陈贤鹏、陈贤礼、张丹红、刘柚杉、王灵芝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的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半年报告》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陈贤鹏先生担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能够依法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提名陈贤鹏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止。陈贤鹏先生为连选连任。在选举出新任董事前,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将继续履行职责。
经核查,上述提名董事不属于《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提及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董事任职标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陈贤礼先生担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能够依法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提名陈贤礼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止。陈贤礼先生为连选连任。在选举出新任董事前,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将继续
履行职责。
经核查,上述提名董事不属于《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提及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董事任职标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张丹红女士担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能够依法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张丹红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止。张丹红女士为连选连任。在选举出新任董事前,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将继续履行职责。
经核查,上述提名董事不属于《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提及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董事任职标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5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刘柚杉女士担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能够依法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刘柚杉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
满止。刘柚杉女士为连选连任。在选举出新任董事前,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将继续履行职责。
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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