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5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山西新环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之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十期)
山西新环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环精
密”、“辅导对象”或“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与公司签署的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情况
根据中德证券与公司签订的辅导协议及制定的辅导计划,中德证券本辅导期内指派由钟昊君、陈思嘉、粟帅、谢圆斌组成的辅导工作小组对公司进行辅导,其中钟昊君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本辅导期内,崔胜朝、刘俣婷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辅导小组成员,同时为了更好地开展辅导工作,增派粟帅、谢圆斌进入辅导工作小组,除上述人员变动外,其他辅导小组成员未发生变动。
辅导小组成员均为中德证券正式从业人员,均取得了证券从业资格证书,具备相关的法律、财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其中钟昊君、陈思嘉、粟帅为保荐代表人,符合中国证券监管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上述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在本辅导期内未发生变动。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时间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止(以下简称“本辅导期”)。
本辅导期内,中德证券主要采取组织自学、会议讨论、日常咨询、问题诊断答疑等多种方式进行辅导工作,持续跟踪公司辅导期内的相关重点事项。中介机构就各自调查情况进行了详细沟通,协调整个辅导期间的工作计划,分析和讨论了辅导对象存在的主要问题、解决方案及时间安排,督促公司按照制定的整改计划进行整改规范。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间,中德证券辅导工作小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按照已制定的辅导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持续跟踪公司辅导期内的相关重点事项,会同其他中介
机构就重点问题与公司进行积极商讨和持续沟通,督促公司对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规范整改。
2、辅导工作小组继续深入研究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及最新的市场政策动态,持续跟进公司业务发展、经营业绩及合规运营情况,督促公司明确业务发展计划,助力公司业务长远发展。
3、持续督促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健全规范运行,协助公司完善优化治理制度及内控制度,促进公司规范化治理;督促公司持续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会计管理体系以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公司在资产、业务、人员、机构、财务方面的独立性,以进一步提高辅导对象的规范运作水平。
4、及时向辅导对象分享关于证券监管机构最新的审核动态和政策文件,督促辅导对象了解并学习证券市场最新法律法
规,全面了解发行上市、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有关制度规则以及信息披露的责任义务,并与公司管理层就公司近期经营情况进行了交流,实时跟进公司的经营业绩情况,并综合各种因素动态调整辅导计划、辅导方式及实施方案。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国浩律师(太原)事务所(以下简称“律
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
计师”)等其他中介机构积极协助中德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开展辅导工作,保持紧密配合,如期完成了本期辅导工作。
(五)接受辅导人员情况
本辅导期内,接受辅导人员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本辅导期内,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旭辉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其余接受辅导人员在本辅导期内未发生变动。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在本期辅导工作中,中德证券辅导工作小组持续跟进新环精密规范运行情况,与辅导对象积极沟通和探讨,并就财务、法律等问题的合规风险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落实。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尚需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及内控制度
公司目前已经建立了主要的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制度,但与上市公司标准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需要根据实际运行情况持续优化完善。辅导机构持续关注公司内控执行情况,结合新修订的公司法、资本市场新“国九条”及配套政策等最新监管规范要求,协助公司梳理发现内控执行中的问题及缺陷,并
提供整改解决建议,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按照内控管理制度要求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以及落实内控规范整改,持续提升内控管理、财务核算和规范运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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