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6
关于沭阳华新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沭阳华新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玻璃”或“公司”)的主办券商,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22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
2022年12月公司完成股票发行,募集资金1,000.00万元,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公司分别于2022年10月27日和2022年11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沭阳华新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以下简称“定向发行说明书”),根据该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司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100.00万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10元,预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
2022年11月23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对沭阳华新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2]3457号。
截至 2022年 12月3日,本次实际募集新增股份数量为 100.00万股,募集资金1,000.00万元全部出资到位。2022年12月14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编号为大信验字【2022】第14-00023号的《验资报告》,对上述增资事项进行了验证。
2、2023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
2023年7月公司完成股票发行,募集资金1,000.00万元,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公司分别于2022年6月6日和2023年6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沭阳华新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以下简称“定向发行说明书”),根据该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司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2,040,816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4.9元,预计发行募集资金总
额不超过1,000.00万元。
2023年7月7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对沭阳华新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3]1315号。
截至2023 年7月12 日,本次实际募集新增股份数量为2,040,816 股,募集资金1,000.00万元全部出资到位。2023年7月18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编号为大信验字【2023】第14-00012号的《验资报告》,对上述增资事项进行了验证。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1、2022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
公司严格按现有的公司制度规定和审批权限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严格按照股票发行方案规定的用途使用。
公司2022年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0,000,000元,存放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637681699,公司与该银行及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2、2023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
2023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公司严格按现有的公司制度规定和审批权限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严格按照股票发行方案规定的用途使用。
公司2023年7月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0,000,000元,存放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640107010,公司与该银行及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10月公司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公司与该银行及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的股票发行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提前使用募集资金情形,不存在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投资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与他人、委托理财等情形,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2022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
项 目 预计金额(元) 使用金额(元)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9,385,607.52
加:利息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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