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30
公告编号:2024-034
证券代码:873585 证券简称:华新玻璃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沭阳华新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为充分发挥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短期闲置资金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部分闲置流动资金投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以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二) 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三) 委托理财方式
1、 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情形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期限在 365 天之内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券商收益凭证系列产品、认购券商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产品等。
(四) 委托理财期限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授权投资期限为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此要求范围内,额度可以重复
公告编号:2024-034
使用。
(五)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 审议程序
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委托
理财的议案》。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 5 人。
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均为: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昊、董学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期限在 365 天以内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一般情况下收益稳定、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具有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将在授权范围内慎重选择理财产品,并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持续跟踪、分析和评估,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如公司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四、 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理财投资,公司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五、 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24-034
《沭阳华新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沭阳华新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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