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30
公告编号:2024-037
证券代码:873585 证券简称:华新玻璃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沭阳华新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沭阳华新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沭阳华新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预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长远利益和持续稳定的发展。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预计 2025 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是公司实现业务发展和正常经营所需。通过银行授信的融资方式补充公司资金需求,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增加公司经营实力,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委托理财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为了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在确保营运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中低
公告编号:2024-037
风险理财产品,具有合理性。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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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华新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昊、董学立
2024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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