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7
关于武汉精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核查报告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泰长财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武汉精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精鼎科技”或“公司”)的主办券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等 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对精鼎科技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以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1 年 10 月 1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武汉精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根据前述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披露,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第二次修订稿 )》( 公告编号 :2 0 2 1 - 0 3 4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1-022)。
2021 年 11 月 5 日,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武汉精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1-031)。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收到了全国股转公司向公司出具的《关
于对武汉精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自律监管意见的函》(股转系统函[2021]4163 号),全国股转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符合其股票定向发行要求。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4 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武汉
精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62号),核准公司定向发行不超过 480 万股新股,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2022 年 3 月 30 日,公司披露《股票定向发行认购公告》(公告编
号:2022-022),本次股票发行数量 4,800,00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24 元/股,募集资金 15,552,000.00 元。
此次募集资金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已全部到账。缴存银行为:兴业
银行武汉青山支行,账号为:416030100100399292。2022 年 4 月 22 日,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股票发行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众会字(2022)第 00033 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已收到股东认缴款人民币 15,552,000.00 元。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完
成公司新增股份登记。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情况
为规范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武汉精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议案》,并 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责任追究及信息披露要求。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监管情况
精鼎科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募集资金(元)
兴业银行武汉青山支行 416030100100399292 15,552,000.00
合计 15,552,000.00
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 15,552,000.00 元全部存放于本次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并且精鼎科技已与相关各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综上,精鼎科技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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