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9-11
武汉精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本公司章程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4
第三章 股份......4
第一节 股份发行......5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5
第三节 股份转让......7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7
第一节 股东......7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10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12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13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15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18
第五章 董事会......21
第一节 董事......21
第二节 董事会......24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8
第七章 监事会......30
第一节 监事......30
第二节 监事会......31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3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34
第二节 内部审计......34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34
第九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35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36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7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37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38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40
第十三章 附则......41
武汉精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武汉精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非公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原武汉钢铁集团精鼎工业炉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并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可以向境内外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武汉精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Wuhan Jingding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
第五条 公司住所:
住所地全称:武汉市青山区红钢二街 29 号中交江锦湾 10 栋 B 号楼
一单元 8 层 1 号至 19 号。
邮政编码:43008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陆仟捌佰壹拾柒万贰仟元。
第七条 公司的经营期限为五十年。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
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诚信为本,合法经营,发挥专业优势,
提升规模效益,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为武钢及国内外冶金或其他行业提供精细、安全、长寿的炉窑修造服务。创造财富,增加积累,提高职工收益,使全体股东得到最大和长远经济利益。
第十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冶金炉窑及节能技术开发、咨询和服务;冶金热工设备修砌保产服务;工业炉窑修建;与炉窑配套的金属结构、热工设备制作、安装以及机电设备、管道、仪器、仪表的安装工程施工;工矿工程建筑;房屋建筑;工程准备活动(不含爆破工程施工);防腐、防水、保温工程施工;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不含特种设备)修理;通用仪器仪表修理;建材批零兼营;机械设备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商品和技术除外);普通货运(经营期限与许可证核定的期限一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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