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1-15
北京华夏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号院 6 号楼 5层 101
关于北京华夏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重庆市江北区金沙门路 32号)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北京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出具的《关于北京华夏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根据审核问询函要求,北京华夏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本公司”或“华夏电通”)与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或“保荐机构”)、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万商天勤”或“发行人律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或“申报会计师”)及时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所使用的简称与《北京华夏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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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体(加粗)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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楷体加粗 涉及申请文件补充披露或修改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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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目 录
一、基本情况 ...... 4
问题 1.发行人与控股股东久其软件之间的关系...... 4
二、业务与技术 ...... 37
问题 2.公司业务模式及市场空间...... 37
问题 3.公司经营合规性...... 88
三、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115
问题 4.公司与律典通之间的关系......115
四、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155
问题 5.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及准确性...... 158
问题 6.业绩大幅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199
问题 7.间接销售模式的合理性...... 255
问题 8.对外采购的必要性及价格公允性...... 281
问题 9.其他财务问题...... 372
五、募集资金运用及其他事项 ...... 461
问题 10.募投项目合理性、必要性...... 461
问题 11.其他问题...... 496
一、基本情况
问题 1.发行人与控股股东久其软件之间的关系
根据申请文件:(1)久其软件(002279.SZ)持有发行人 85.26%的股份,
为公司控股股东。截至 2022 年末,赵福君、董泰湘夫妇合计控制久其软件25.77%股份,为久其软件实际控制人。因此,赵福君、董泰湘夫妇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2)公司是一家主要面向人民法院用户提供自主研发的行业软件产品和解决方案的综合服务提供商。公司控股股东久其软件主要产品为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管理软件,与华夏电通不存在同业竞争。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中存在同发行人经营范围相同或相似的情形。
(1)是否存在影响发行人独立性的情形。请发行人:①结合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资金往来、人员流动等情况,说明公司经营是否独立于控股股东,经营方针和发展方向是否受制于控股股东的计划安排,如何防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企业之间的利益输送。②说明公司主要产品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产品除应用行业外是否存在实质差异,相关软件是否存在共用基础架构的情形;公司的专利、软件著作权以及其他技术的原始取得方式,是否主要来自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或与前述关联企业共用;对于自研的技术,说明底层技术是否与控股股东的底层技术存在相似性或共通性,公司研发体系是否建立在控股股东研发体系之上,研发人员是否来自于控股股东;结合上述情况及其他依据,充分说明公司核心技术是否依赖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③说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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