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2-05
关于南通光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
南通光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并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南通光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反馈意见,请公司与主办券商予以落实,将完成的反馈意见回复通过全国股转系统业务支持平台一并提交。
一、 公司特殊问题
1. 2020年1-9月、2019年、2018年公司收入分别为
5,969.92万元、7,552.50万元、9,992.69万元,呈下降趋势。(1)请公司补充披露收入下降的具体原因,是否符合行业发展趋势;(2)请公司补充披露所处行业发展阶段,与同行业比较分析公司核心竞争力;同时补充披露期后重大业务合同情况;(3)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结合公司报告期内是否具有持续经营记录、报告期后新签业务合同、收入和净利润等指标、核心竞争优势、核心技术团队稳定性、未来市场发展、客户维护及开拓、产业政策等综合分析,论述公司是否符合持续经营能力的挂牌条件。
2.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相对集中,2018年、2019年、2020
年1-9月,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59.69%,47.40%和49.17%。请公司:(1)将前五大客户按照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口径进行披露;(2)补充披露报告期内与康宝莱集团的合作模式、期限,是否存在重大依赖,若是建议做“重大事项提示”;(3)结合主要客户所属行业的基本特点、发展趋势以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分析披露客户集中是否符合行业特征;(4)结合主要下游客户与公司的关系、客户经营状况、业务发展规划、采购需求变化、合作的历史基础、合同签订周期及期后续签约定等关键条款设置、持续履约情况等各类因素分析披露与主要下游客户合作的持续性、稳定性,深入分析销售集中度较高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具体影响以及降低客户依赖的具体措施及有效性,并对相关风险事项予以充分揭示;(5)补充分析客户对象构成稳定性、客户忠诚度及未来变化趋势,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的行业与产品经营特征。请主办券商、会计师就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对公司客户集中的原因及合理性、与行业经营特点是否相符进行分析;对前五大客户销售真实性发表明确意见;对公司与客户合作历史、资信状况、可持续性,相关交易定价原则及公允性核查;公司与客户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客户获取方式是否影响独立性,同时就客户依赖性、客户稳定性及对持续经营能力影响情况发表明确意见。
3.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占比超过80%,其
中对于第一大供应商山东御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占比超过30%。请公司:(1)补充披露与第一大供应商之间的合作模式,采购占比较高的原因;(2)请公司结合向上游客户采购内容、采购市场垄断性、采购产品替代性等方面,合同签订周期及续签约定等关键条款设置、持续履约情况等各类因素分析披露与主要上游客户合作的持续性、稳定性,分析披露对供应商是否存在较大依赖,以及相关风险的应对措施。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4. 2020年1-9月、2019年、2018年,公司外销占比分别
是15.96%,12.34%,10.14%。(1)请公司:①补充披露出口资质情况以及海外销售业务的开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主要出口国、主要客户情况、销售模式、订单获取方式、定价政策等);②结合业务数据补充披露出口退税等税收优惠的具体情况;③补充披露汇兑损益并说明汇兑损益对公司业绩构成的影响;④补充披露出口地区的政治经济政策、国际经贸关系、汇率变动对公司持续经营的具体影响。(2)请主办券商、会计师核查公司的海外销售业务,说明所采用的核查程序、方法及占比,就海外业务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发表明确意见。
5. 股份公司成立之前,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存在瑕疵,
现金管理存在坐支的情况,报告期末(2020年9月30日)至2020年11月30日,公司再次发生现金坐支金额6,830元。请公司:(1)请公司补充披露报告期内现金坐支占比;(2)请公司说明是否存在业务员代公司收款的情况,如存在,请公司说明针对防止业务员挪用或侵吞公司款项所制定的相关制度,并披露如何保证收款入账的及时性及完整性;(3)请公司将报告期后现金坐支的财务不规范行为进行规范。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1)核查与公司销售循环相关的内控制度的有效性及公司执行情况,核查公司税收缴纳是否合法合规,核查公司收款入账的及时性及完整性;(2)说明针对公司销售、采购的真实性及完整性执行的具体尽调及审计程序,确认的金额占总金额的比重,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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