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3-19
关于南通光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挂牌
申请文件的第二次反馈意见
南通光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并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南通光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第二次反馈意见:
1、公司报告期后存在小额现金坐支情形,一反回复公司表示取得了开户行的追认确认函。(1)请公司补充提供取得银行加盖公章的追认确认函。(2)请主办券商及律师就公司坐支行为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核查,是否存在罚款等处罚情形以及应对措施,并对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是否满足“合法规范经营”的挂牌条件发表明确意见。
2、公司一反回复未找到同行业可比公司,无法进行毛利率比较。(1)请公司补充披露与新三板挂牌公司中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业平均水平进行比较(如金晶生物等),并分析毛利率差异原因。(2)同时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补充核查公司成本费用核算情况,成本费用划分依据,就公司毛利真实、准确、完整性发表明确意见。
3、报告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成新率 19%。(1)补充披露公
司主要机器设备项目情况,平均剩余使用寿命,各生产线产能产量利用情况,固定资产与公司产能产量的匹配性。(2)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补充核查公司固定资产是否面临减值情形,固定资产成新率低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造成不利影响,未来公司是否面临大规模更新改造情形,是否存在固定资产支出紧缺情形发表明确意见。
4、根据公司一反回复,公司于 2003 年 12 月取得位于南
通市通州市平潮镇沈川村十二、十三、十五、十六组的土地使用权(即公司目前所在地)。根据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披露,公司现有土地使用权为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云台山村 32、33、35、36 组,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公司目前尚欠 114.5 万元的土地补偿款和劳动力安置费。(1)请公司补充披露前述两宗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两宗土地是否为同一宗土地、土地性质是否为农用地、面积、土地用途、土地权证取得情况、取得时间及终止时间、取得方式、土地出让金缴纳情况、是否经过土地招拍挂等程序等;(2)请公司补充披露尚未支付的 114.5 万元中土地补偿款和劳动力安置费用金额情况;(3)公司尚未支付土地补偿款和劳动力安置费的原因以及是否产生纠纷或存在潜在纠纷,未来若一次性支付是否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请主办券商及律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们在 5 个工作日内对上述反馈意见逐项落实,并通
过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业务支持平台上传反馈意见回复材料全套电子版(含签字盖章扫描页)。若涉及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说明。
经签字或签章的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提交电子版材料之前请审慎、严肃地检查报送材料,避免全套材料的错误、疏漏、不实。
挂牌审查部
2021 年 3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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