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7
证券代码:873592 证券简称:泰舆生物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山西泰舆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修订<山西泰舆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
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制度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山西泰舆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山西泰舆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活动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提高资金运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西泰舆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包括下列行为:
(一)对外股权投资,是指公司与其他法人实体新组建公司、购
买其他法人持有的股权或对其他公司进行增资,从而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所进行的投资,但公司以扩大主营业务生产规模或延伸产业链为目的进行的投资除外;
(二)证券投资,是指公司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以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但是,以下情形不属于本制度所调整的证券投资:
(1)以扩大主营业务生产规模或延伸产业链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行为,但无担保的债券投资仍属于本制度所调整的证券投资;
(3)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4)以战略投资为目的,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10%,且拟持有 3 年以上的证券投资;
(5)以套期保值为目的进行的投资;
(6)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进行的投资。
(三)风险投资,是指公司将风险资本投向刚刚成立或快速成长的未上市新兴公司(主要是高科技公司),在承担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被投资公司提供长期股权投资和增值服务,再通过上市、兼并或其它股权转让方式撤出投资,取得高额回报的一种投资方式以及公司进行的房地产投资、矿业权投资和信托产品投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对外投资方式。
第三条 公司所有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产业政策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计划和发展战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保证投资安全性的前提下,使投资收益最大化,并兼顾投资的流动性。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原则上由公司集中进行,控股子公司确有必要进行对外投资的,需事先经公司批准后方可进行。公司对控股子
公司及参股公司的投资活动参照本制度实施指导、监督及管理。
第二章 投资决策
第五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门负责资本营运项目的考察立项、编制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实施、项目营运后的监控及评估、出现问题时提出并实施解决方案等。若对外投资属关联交易事项,则应按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权限执行。控股子公司进行对外投资,除遵照执行本制度外,还应执行公司其他相关规定。
第六条 在股东大会、董事会决定对外投资事项以前,公司有关部门应根据项目情况逐级向董事会直至股东大会提供拟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资料,以便其作出决策。
第三章 对外投资审批权限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是对外投资第一责任人。具体对下列工作负责:
(一)组织编制投资计划;组织对外投资的可行性分析和投资方案评估;
(二)组织编制大型投资项目的投资方案;
(三)负责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投资方案或投资计划;
(四)听取管理代表的汇报,对管理代表的请示及时答复和处理;
(五)组织和督促综合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对投资进行管理和监督;
(六)签署投资合同或协议等法律文本。
第八条 公司总经理对对外投资的下列工作负责:
(一)参与编制投资计划;
(二)编制投资方案;
(三)组织投资方案的实施;
(四)听取对外投资的管理代表的汇报;
(五)组织制定投资处置方案;
(六)对投资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九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门是对外投资的业务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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