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9
证券代码:873594 证券简称:申传电气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上海申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为维护上海申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为维护上海申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券法》”)以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称“《证券法》”)以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
制订本章程。 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三条公司名称:上海申传电气股份有限公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上海申传电气股份有
司。 限公司,英文名称:Shanghai SH-Driver
Electric Limited Co.,Ltd。
第四条公司住所:上海市嘉定区澄浏公路 52 第五条公司住所:上海市嘉定区澄浏公路 52
号 39 幢 2 楼 JT3570 室。 号 39 幢 2 楼 JT3570 室,邮政编码:201800。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3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300万元。
第六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
司事务的董事担任,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
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 第十条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
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责任。
第九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 第十一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 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 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 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
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 第十二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司的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公司的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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