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4
证券代码:873596 证券简称:凯云发展 主办券商:中航证券
广州凯云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修订〈广州凯云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
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州凯云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广州凯云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监督
管理体系,规范国有资产投资管理,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防范投资风险,促进公司投资活动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的指导意见》《国有企业境外投资财务管理办法》《广州开发区国资局监管
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广州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公司及下属各级全资、控股和实际控制公司(以下称“子
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是指公司及子公司实施的投资活动,主要包括:
(一)设立公司、收购兼并、合资合作、对已出资企业追加投入等股权投资;
(二)基础建设、技术改造等固定资产投资。对原有固定资产进行必要的基本维修、维护项目除外;
(三)证券投资、期货投资等资本运营和金融投资;
(四)其它形式的投资。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的主业范围以公司章程为准,非主业指主业以外的其它
经营业务。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投资项目是指:
(一)列入“三重一大”的投资类项目;
(二)特别监管类项目;
(三)列入国家、省、市、区重点项目;
(四)政府投资项目;
(五)公司按照章程和有关投资管理制度规定,由董事会审核通过的投资项目。
第六条 公司及子公司投资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符合国家、地方发展战略规划和产业政策,体现出资人投资意愿;
(二)符合发展战略规划、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要求,大力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三)自觉遵守我国和投资所在国(地区)法律法规,规范履行投资决策和审批程序;
(四)坚持聚焦主业,严格控制非主业投资;
(五)注重投资综合回报,对商业性投资项目,应坚持效益优先,着力追求投资回报;对于公益性、功能性投资项目,在满足社会效益和功能保障的基础上,
兼顾经济效益;
(六)投资项目应当与资本实力、融资能力、行业经验、管理水平和抗风险能力相适应;
(七)增强举债投资风险意识,禁止超越财务承受能力的举债投资;
(八)充分预测投资风险,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素、风险不可控的项目原则上不得投资,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九)采用并购方式进行投资的,应重点关注并购对象的隐性债务、承诺事项、可持续发展能力等,严格控制并购风险;
(十)不以金融为主业的企业,原则上不得从事股票、期货、期权等高风险的投资活动(按照出资人统一部署的战略布局、并购重组等资本运作,以及以促进主业发展为目的的长期股票投资除外)以及高风险的委托理财等活动;企业可在本金安全、收益稳定、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自行开展货币基金、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系统内控股企业发行的融资类金融产品等类型的理财投资,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水平。
(十一)加强项目管理和绩效评价,保障项目获得预期收益。
第二章 投资监管体系建设
第七条 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内容:
(一)投资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二)投资管理流程、管理部门及其职责;
(三)投资决策程序、决策主体及其职责;
(四)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制度;
(五)投资风险管控制度;
(六)投资项目完成、中止、终止或退出制度;
(七)投资项目后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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