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6-30 20:11:21 股吧网页版
秦川大厨:开源证券关于陕西省秦川大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6-30

开源证券

关于陕西省秦川大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开源证券作为陕西省秦川大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秦川大厨聘请的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 是

计机构尚未按要求完成证券业务备案

2 其他 若秦川大厨聘请的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是

后续不能按要求完成证券业务备案,仍

然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3 其他 因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秦 是

川大厨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风险警示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根据《证券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以及 从事证券投资咨询、资产评估、资信评级、财务顾问、信息技术系统服务的证 券服务机构,应当勤勉尽责、恪尽职守,按照相关业务规则为证券的交易及相 关活动提供服务。从事证券投资咨询服务业务,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 构核准;未经核准,不得为证券的交易及相关活动提供服务。从事其他证券服 务业务,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根据 《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会计师事务 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应当向财政部、证监会备案,并保证备案材料和信息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秦川大厨所聘请的重庆品碟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尚未完成证券业务备案,尚不满足《证券法》、《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若重庆品碟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后续不能按要求完成证券业务备案,仍然可能导致秦川大厨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3、重庆品碟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秦川大厨出具了【品碟审字(2023)第 001 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具体如下所示:

“二、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1、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如报表附注二、(二)所述,秦川大厨公司生产经营不正常,主营收入大
幅下降,亏损额 11,497,918.80 元,占实收资本 52.99%。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连续亏损三年,亏损增幅越来越大,持续经营能力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如报表附注五、(十三)所述,秦川大厨公司欠付职工工资 1,048,550.66元,欠付养老保险 143,746,14 元,欠付工会及教育经费 384,264.75 元。

截止审计报告日,管理层尚未提供改善持续经营能力的相关措施。我们实施相关的审计程序后,仍无法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以判断秦川大厨公司基于持续经营假设编制的财务报表是否公允。

2、部份债权预计可收回金额未获充分依据

如附注五、(二)所述,秦川大厨公司期末应收账款原值 38,479,078.16 元,占表列资产总额 79.19%。应收账款中海外公司欠款占 98.80%,本期对应收俄罗斯四家公司的债权 8,990,013.78 元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对其他海外公司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以上事项,我们实施相关的审计程序后,仍无法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以判断公司对以上应收债权的预计可收回金额是恰当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4.2.8 条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股票交易实行风险警示,在公司证券简称前加注标识并公告。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秦川大厨聘请的重庆品碟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尚未按要求完成证券业务备案,若后续不能按要求完成证券业务备案,仍然可 能导致秦川大厨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秦川大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