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1-14
公告编号:2023-040
证券代码:873598 证券简称:ST 大厨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陕西省秦川大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决
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陕西省秦川大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2023】309 号)、关于对袁月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监管执行函【2023】176 号)
收到日期:2023 年 11 月 10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11 月 9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全国股转公司监管执行部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自律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陕西省秦川大厨食品股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份有限公司
张明耀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
经理
袁月 董监高 时任董事会秘书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公告编号:2023-040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截至 2023 年 4 月 28 日,秦川大厨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截至 2023 年 4 月 28 日,秦川大厨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
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规则》)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张明耀、时任董事会秘书袁月(信息披露负责人)未 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 第三条的规定。
挂牌公司及董事长提出申辩称,因公司经营困难致使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 告。全国股转公司认为,上述理由不构成减轻处理的合理事由。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全国股转公司根据《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五、 第六十六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决定:给予秦川大厨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 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给予张明耀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 市场诚信档案。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 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决定:对时任董事会秘书 袁月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未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3-040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将按照《业务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等业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 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给予陕西省秦川大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 决定(【2023】309 号)
关于对袁月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监管执行函【2023】176 号)
陕西省秦川大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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