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3-17
公告编号 2023-012
证券代码:873605 证券简称:津裕丰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天津市裕丰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 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以下简称“《定向发行规 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天津市裕丰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裕丰” 或“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出 具本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完成 2022 年第一次定向发行(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1 月 3 日、2022 年 11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和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市裕丰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
向发行说明书(修订稿)的议案》等本次发行相关议案,并于 2022 年 11 月 29 日披露
了《天津市裕丰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修订稿)》(第二次修订),公司拟定向发行股票数量 2,17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 27,016,500.00 元。本次发行方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登 载 于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的《天津市裕丰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修订稿)》(公告编号:2022-056)。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报送了股票
定向发行申请文件。经审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5 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天津市裕丰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函》(股转系统函[2022]3576 号)。
公告编号 2023-012
截止 2022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实际发行 2,170,000 股,每股价格人民币 12.45 元,
共募集资金 27,016,500.00 元人民币。上述募集资金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致同验字(2022)第 120C000821 号的《验资报告》。本次
发行新增股份于 2023 年 1 月 30 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
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分别于 2022 年 11 月 3 日、2022 年 11 月 21 日召开了第
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的议案,同意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并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已为本次发行设立专项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天津市裕丰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天津农商银行滨海分行
账户号::9220101008010000003238
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作为认购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截止
2022 年 12 月 28 日,本次发行认购对象已将认购资金 27,016,500.00 元汇入公司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履行了三方监管协议中约定的义务,对募集资金的
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按《天津市裕丰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修订稿)》中规定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的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借款、裕丰化工及新材料生产基地项目项目建设,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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