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3-28
公告编号:2023-018
证券代码:873605 证券简称:津裕丰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天津市裕丰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银行贷款并提供资产抵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基本情况
2023 年 3 月 24 日天津市裕丰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天津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分行(以下简称“农村商业银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根据前述合同,公司取得农村商业银行给予的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00.00 元(大写:壹仟万元整),用于归还编号为 1948A00220220031 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项下借款。借款期限为 4 个月,即从 2023 年 3 月 24 日起至 2023 年 7 月 15 日。
前述流动资金借款采用以下方式进行担保:由公司提供土地抵押,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合兴碳化工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遇秉武和袁越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资产抵押情况
2023 年 3 月 24 日,公司与农村商业银行签署了《抵押合同》,公司以其土地使用
权为其在农村商业银行流动资金借款等主合同下的全部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其中所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为人民币 10,000,000.00 元(大写:壹仟万元整)。抵押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已为其他债务设
抵押资产名称 权属证书编号 处所 面积
定抵押的金额
津(2022)开发区不 开发区南港工业区海
土地使用权 36340.9平方米 0
动产权第 1123223 号 防路以东,南提路以南
三、审议情况
公司已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农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月 1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上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四、备查文件目录
1、1948A00220230033《借款合同》;
2、1948A002202300332001《抵押合同》;
3、1948A002202300331001《保证合同》;
4、1948A002202300331002《保证合同》;
5、1948A002202300331003《保证合同》。
天津市裕丰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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