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7-24
公告编号:2023-027
证券代码:873605 证券简称:津裕丰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天津市裕丰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票据质押融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天津市裕丰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票据质押融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票据质押融资概述
公司拟于2023年7月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资产池业务合作协议》、《资产池业务最高额质押合同》、《中信银行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等,以公司持有票据质押形成的资产池作为担保以取得授信资金,授信资金仅用于公司上游采购支付及日常经营。
二、关于本次票据质押融资的情况
本公司拟于2023年7月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700万元人民币低信用风险授信额度,期限一年,授信产品为符合中信银行低风险要求的单一资产池质押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担保方式为票据质押,出质的质物以公司提交且经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认可的清单为准。
三、本次事项涉及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使用票据融资不涉及关联交易。
四、票据质押融资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
票据质押融资业务是公司经营运作的正常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及资金的合理使用,是合理且必要的。
公告编号:2023-027
(二)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票据质押融资业务,可以在减少财务费用的情况下完成对合作方货款的支付,对公司具有有利的影响。
五、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3 年 7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票据质押融
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天津市裕丰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天津市裕丰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7 月24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