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8-29
公告编号 2023-028
证券代码:873605 证券简称:津裕丰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天津市裕丰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完成 2022 年第一次定向发行。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1 月 3 日、2022 年 11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和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市裕丰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
向发行说明书(修订稿)的议案》等发行相关议案,并于 2022 年 11 月 29 日披露了《天
津市裕丰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修订稿)》(第二次修订),公司拟定向发行股票数量 2,17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 27,016,500.00 元。发行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天津市裕丰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修订稿)》(公告编号:2022-056)。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报送了股票
定向发行申请文件。经审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5 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天津市裕丰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函》(股转系统函[2022]3576 号)。
截止 2022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实际发行 2,170,000 股,每股价格人民币 12.45 元,
共募集资金 27,016,500.00 元人民币。上述募集资金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致同验字(2022)第 120C000821 号的《验资报告》。本次
发行新增股份于 2023 年 1 月 30 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公告编号 2023-028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
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分别于 2022 年 11 月 3 日、2022 年 11 月 21 日召开了第
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的议案,同意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规范募集资金
的管理与使用,并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与天津农商银行滨海分行、国融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对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专项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天津市裕丰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天津农商银行滨海分行
账户号::9220101008010000003238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的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借款、裕丰化工及新材料生产基地项目项目建设,截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① 27,016,500.00
二、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② 13,328.21
三、本期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小计③=①+② 27,029,828.21
四、本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④=⑤+⑧+⑨ 27,029,439.09
1、补充流动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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