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873605 证券简称:津裕丰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天津市裕丰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6 日 15 时 00 分。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3605 津裕丰 2025 年 5 月 13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会议聘请北京市万商天勤(天津)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参加会议。
(七)会议地点
天津泰达国际酒店(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8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见附件。
(二)审议《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编制了《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见附件。
(三)审议《2024 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5-011)、《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2)。
(四)审议《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编制公司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发展计划和经营目标,编制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目前,公司经营发展处于快速增长期,为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从公司实际出发,公司 2024 年度拟暂不进行利润分配。
(七)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未弥补亏损超出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天津市裕丰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超出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八)审议《关于公司预计接受股东及关联方融资借款的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为满足公司发展战略所需资金,公司对 2025 年度预计接受股东及关联方融资借款进行预计:
为满足公司发展战略资金需求,预计 2025 年度向自愿提供借款的股东及关联方融资借款,合计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560.00 万(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3日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天津市裕丰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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