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2-20
证券代码:873612 证券简称:联康信息 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江苏联康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二次修订稿)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江
苏联康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的议 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联康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
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或“本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公众公司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 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6 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以 下简称“《业务指南》”)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江苏联康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 联康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
第二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主要目的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管理层、员工个人利益相结合,进一步满足公司当下高质量、高标准的发展需求。
第三章 员工持股计划遵循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守以下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履行决策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任何人不得利用本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公司董事(不包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和员工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计划。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盈亏自负,风险自担;
第四条 实施程序
(一)董事会负责拟定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监事会负责对持有人名单进行核实,并对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否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发表意见;
(三)董事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后的 2 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
决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监事会意见等相关文件;
(四)公司主办券商应就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出具合法合规专项意见,
并在召开关于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前披露;
(五)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拟参与员工持股计划或与参与员工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六)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其他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规定需要履行的程序。
第四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
第五条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的法律依据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监管指引第 6 号》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
第六条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的确定标准
1、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已与公司或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及其他有必要激励的员工。
2、参与对象要有一定的经济基础,能通过自身合法薪酬、或通过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参与计划所必须的资金。
3、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未出现下列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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