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2-23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江苏联康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
合法合规意见
(二次修订稿)
主办券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栋
401)
二〇二三年二月
目录
一、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范围、确定程序等是否合法合规的意见......3
二、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是否合法合规的意见 ......7
三、关于业绩考核指标的设置、授予价格设定等员工持股计划的主要内容
是否合法合规的意见......7
四、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设置是否合法合规的意见 ......9
五、关于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转让、退出等安排是否合法合规的意见.10
六、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是否合法合规的意见 ......14
七、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内容是否符合《监管指引第6号》规定的合法合规的
意见......19
八、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的结论意见......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司公众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6 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以下简称“《业务指南》”)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联康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江苏联康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康信息”或“挂牌公司”或“公司”)制定了《江苏联康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或“计划”)。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主办券商”)作为联康信息的主办券商,对联康信息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本意见。
一、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范围、确定程序等是否合法合规的意见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范围
联康信息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合计 28 人,其中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计 6 人,其他符合条件的员工 22 人。所有参与对象均为己与挂牌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上述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监管指引第 6号》《业务指南》等有关规定而确定,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确定程序
2023 年 1 月 12 日,联康信息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
《江苏联康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唐朝阳、徐欢夏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其他参会董事以 4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该议案。审议了《江苏联康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授予的参与对象名单的议案》,关联董事唐朝阳、徐欢夏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其他参会董事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该议案。审议了《<江苏联康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联董事唐朝阳、
徐欢夏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其他参会董事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该议案。审议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唐朝阳、徐欢夏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其他参会董事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该议案。根据公司章程,上述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2023 年 1 月 12 日,联康信息召开了 2023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了
《江苏联康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本议案
无需回避表决,参会职工代表以同意 2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该议案。
审议了《江苏联康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授予的参与对象名单的议案》,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参会职工代表以同意 20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通过该议案。审议了《<江苏联康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参会职工代表以同意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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