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3-08
公告编号:2023-049
证券代码:873612 证券简称:联康信息 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江苏联康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江苏联康信息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定向发行的法律意见书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对联康信息2023年第一次定向发行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并于2023年3月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 露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经过事后审查,发现法律意见书中存在部分错误。为更加完整、及时、准确披 露本次法律意见书的相关信息,现针对法律意见书的内容进行更正,更正如下:
更正前:
(二)本次发行对象
1、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
根据《定向发行说明书》《认购协议》,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发行对象共 1名,具体情况如下:
认购数量 认购金额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认购方式
(股) (元)
1 上海联平 200,000 3,300,000 现金
合计 200,000 3,300,000 -
更正后:
(二)本次发行对象
1、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
公告编号:2023-049
根据《定向发行说明书》《认购协议》,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发行对象共1名,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认购数量(股) 认购金额(元) 认购方式
1 上海联平 220,000 3,300,000 现金
合计 220,000 3,300,000 -
具体详见于2023年3月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披露的《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江苏联康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法律意见书》(更正后)。
我们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江苏联康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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