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2-08
公告编号:2023-025
证券代码:873615 证券简称:海瓴科技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天津海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1 月 24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海垒
6.会议列席人员:董事会秘书李艳芳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以来,该公司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其 2022 年为我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现提议续聘亚太(集团)
公告编号:2023-025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 1 年,负责本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天津海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聘 2023 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2023-02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设立分公司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业务经营及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设立天津海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设立分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3-025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天津海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天津海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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