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1-05
公告编号:2024-001
证券代码:873615 证券简称:海瓴科技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天津海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资产抵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资产抵押概述
天津海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2个月,拟以公司自有房产作为抵押,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海垒为该笔贷款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实际贷款金额、利息与贷款期限等事项以最终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
二、资产抵押的必要性
公司上述资产抵押系为了提高公司融资能力,更便捷的取得金融机构贷款, 有利于公司可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1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资产抵押》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虽涉及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的规定,接受关联方担保属于公司单方面受益的情形,可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故无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4-001
四、备查文件
《天津海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天津海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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