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06
证券代码:873618 证券简称:禧屋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禧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
土地使用权并完成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苏州禧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苏禧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因新建厂房需要,以现金方式购买位于盐城市苏盐园区崇文路南侧、常熟路西侧的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 66097.00 平方米。全资子公司已取得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证书,证书编号:苏(2024)大丰区不动产权第 0047951 号。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一条 1.1 规定:“挂牌公司购买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土地、房产、机械设备等,充分说明合理性和必要性的,可以视为日常经营活动,不纳入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如涉及发行证券的,应遵守全国股转系统的其他相关规定”。因全资子公司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是用于新建厂房,符合公司战略目标及业务需要,属于日常经营活动,故不构成《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 年 2
月 1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过相关议案。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由董事会授权子公司管理层办理具体购置事宜。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依据竞拍结果,与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3209822024CR0040,电子监管号:3209822024B000404。(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盐城市大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住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幸福西大街 9 号
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国有建设有地使用权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苏盐园区崇文路南侧、常熟路西侧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无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债权债务转移情况,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定价情况
(一)交易标的财务信息及审计评估情况
不适用。
(二)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当地的土地市场价格,最终交易价格以公司与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三)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需要依法履行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买程序,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利益转移的情况。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出让人:盐城市大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受让人:江苏禧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宗地信息:宗地编号为 2024-港-G-2,宗地总面积 66,097 平方米,其中出
让宗地面积为 66,097 平方米。
宗地用途:工业用地
出让价格: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为人民币12,890,000 元,每平方米人民币为 195.02 元。
价款支付:合同签订之日起 180 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二)交易协议的其他情况
无
六、交易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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