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苏州禧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住所:常熟市海虞镇向阳路 19 号
2025 年 4 月 18 日
声明
本公 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定向发行说明书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 责人和主管会计 工作的负责人、会计 机构负责人保证定向发行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中国证监 会或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 责任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均不表明 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 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 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目录
一、 关于本次发行无需 提供中介机构专项意见的说明 ......5
二、 基本信息......5
三、 发行计划...... 10
四、 本次定向发行对申 请人的影响 ...... 21
五、 其他重要事项(如 有) ...... 23
六、 本次发行相关协议 的内容摘要 ...... 23
七、 中介机构信息...... 25
八、 有关声明...... 27
九、 备查文件...... 30
释义
在本定向发行说明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目 释义
公司、禧屋科技 指 苏州禧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曾用名:苏州禧屋住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指 苏州禧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苏州禧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苏州禧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 指 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最近一次由股东大会会议通过的《苏州禧屋新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业务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业务规则(试
行)》
《发行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投资者定向发
行规则》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投资者适当性
管理办法》
股转系统、全国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主办券商 指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指 北京天元(杭州)律师事务所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指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指 利安达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报告期 指 2023 年度、2024 年度
元、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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