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公告编号:2025-021
证券代码:873618 证券简称:禧屋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禧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苏州禧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禧屋科技: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由于该公告存在错漏,特予以更正说明并补充披露。
一、更正事项的具体内容
更正前:
(十三)审议《关于<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2025-013)
(十四)审议《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苏州禧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刘志宏。
(十七)审议《关于公司在册股东不享有本次股票发行优先认购权的议案》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苏州禧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公告编号:2025-021
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八、十四;
更正后:
(十三)审议《关于<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2025-013)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刘志宏、常熟禧屋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常熟禧鑫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十四)审议《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苏州禧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刘志宏、常熟禧屋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常熟禧鑫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十七)审议《关于公司在册股东不享有本次股票发行优先认购权的议案》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苏州禧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刘志宏、常熟禧屋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常熟禧鑫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八、十三、十四、十七;
二、其他说明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禧屋科技: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1
的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禧屋科技: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5-022)与本公告与同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平台。公司对上述修订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苏州禧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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