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18
证券代码:873618 证券简称:禧屋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禧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8 月 15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8 月 5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刘志宏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高管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员、会议召集召开的程序、议案议程程序和议案内容等方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苏州禧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回避表决情况:
无。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截止到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显示,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23,870,600.65 元,即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 36,350,000 元的三分之一。
2.回避表决情况:
无。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李发昌先生担任董事职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张卫卫先生因个人原因已于 2025 年 8 月 7 日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一
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提名李发昌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2.回避表决情况:
无。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李发昌先生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秘张卫卫先生因个人原因已于 2025 年 8 月 7 日正式辞去公司董事会
秘书一职,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现聘任李发昌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2.回避表决情况:
无。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全国股转公
司关于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 36 件规则的公告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拟对《公司章程》中涉及相关法律规定变更调整的内容进行修订。
2.回避表决情况:
无。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全国股转公
司关于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 36 件规则的公告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拟对公司《股东会制度》中涉及相关法律规定变更调整的内容进行修订。
2.回避表决情况:
无。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全国股转公
司关于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 36 件规则的公告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拟对公司《董事会制度》中涉及相关法律规定变更调整的内容进行修订。
2.回避表决情况:
无。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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