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08
公告编号:2026-021
证券代码:873621 证券简称:创元数码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创元数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创元数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江苏创元数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江苏创元数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相关事项进行了审阅,本着勤勉、严谨、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就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选举丁雯烨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丁雯烨女士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长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选举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选举丁雯烨女士为公司董事长。
二、对《聘任张伟栋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张伟栋先生的个人履历等资料,我们认为其具备担任公司总经理的履职能力与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本次聘任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因此,同意聘任张伟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三、对《聘任许健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许健先生的个人履历,我们认为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其任职资格合法,聘任程序规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聘任许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四、对《聘任薛文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6-021
经核查薛文娟女士的学历、职称、工作经历等情况,我们认为其具备财务负责人所需的专业能力和财务管理经验,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财务负责人的情形。本次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因此,同意聘任薛文娟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五、对《聘任许健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许健先生的个人资料,我们认为其已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熟悉证券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治理规则,具备履职所需的能力与条件。本次聘任的提名、审议、聘任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聘任许健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
江苏创元数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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