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2-11 15:54:22 股吧网页版
创元数码: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2-11


公告编号:2025-007

证券代码:873621 证券简称:创元数码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创元数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2 月 1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丁雯烨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及主持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创元数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公告编号:2025-007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一、为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分散融资风险,公司拟继续与苏州创元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进行合作,鉴于双方已于 2023 年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苏州创元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董事会现就 2025 年年度的金融服务合作情况进行预计,计划向苏州创元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金融服务如下:

1、申请 5 千万元人民币流贷授信额度,年度累计贷款额度不超过 1.5 亿元
人民币。贷款利率原则上应不高于国内主要金融机构同期、同类、同档次贷款利率。

2、申请存款服务,在苏州创元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账户上的日存款余额,每年最高不超过 4 千万元人民币。存款利率将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所公布的存款利率。

二、由于一丝厂办公楼将拆除,现向苏州创元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公司苏州创元资产开发有限公司租赁办公场地。具体租赁信息如下:

1、租赁地址:苏州市姑苏区桃花坞大街 89 号 6 号楼及 4 号楼 1-3 层。

2、租赁面积:3397 平方米。

3、租赁用途:仓储及办公。

4、租赁期限:租赁期为 2024 年 10 月 1 日至 2029 年 9 月 30 日。

5、租金:2025 年度租金为 1467875.52 元;物业管理费为 81548.64 元。年
租金及物业费合计为 1549424.16 元。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公告编号:2025-007

3.回避表决情况

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但所有股东均为关联方,故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
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江苏创元数码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