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18
证券代码:873621 证券简称:创元数码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创元数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18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江苏创元数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江苏创元数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议事效率,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保障会议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参照现行有效的有关监管法律、法规和规章监管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江苏创元数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监事
第二条 《公司章程》第九十四条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
时适用于监事。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在任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第三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四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 3 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五条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第六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七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有权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应当采取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任何人不得干预、阻扰。监事履行职责所需的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八条 监事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章 监事会
第十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 1 监事由
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十一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六)向股东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 通知、开会
第十二条 监事会每 6 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
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第十三条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应当分别提前 10 日
和 3 日以专人送递、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事由及议题;
(三)发出通知的日期。
监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
第十四条 监事会主席负责召集、主持公司监事会,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十五条 监事会主席宣布开会后,应首先确认到会监事人数及监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以书面委托其他监事代表出席的委托书。
第五章 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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