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30
公告编号:2024-025
证券代码:873623 证券简称:苍梧物业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连云港市苍梧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修订根据的相关规定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一十八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 第一百一十八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
东大会负责。 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董事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董事
1 人,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诉公 1 人,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 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名称及股份等事项发生变更,应当按照 名称及股份等事项发生变更,应当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履行变更登记手 《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履行变更登记手
续。 续。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 √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公告编号:2024-025
二、修订原因
根据城建集团下发《关于连云港市苍梧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人员调整的通知》,我公司董事会成员由 5 人增至 7 人,按上述要求,及时完善公司章程内容,完成章程修订工作。
三、备查文件
《连云港市苍梧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原《公司章程》、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连云港市苍梧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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