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公告编号:2026-010
证券代码:873623 证券简称:苍梧物业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连云港市苍梧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连云港市苍梧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连云港市苍梧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连云港市苍梧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连云港市苍梧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相关文件,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5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要求,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对公司 2025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情况进行汇报,并编制了《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2025年度报告》。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2025年度报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预计的各项关联交易均为公司2026年度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相关的关联交易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对公司独立性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了公司的长久发展并结合公司2026年度的经营计划、实际业务情况,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未来的业务发展及以后年度的分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6-010
经核查,我们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系国内从事审计服务的主要审计机构之一,与苍梧物业4年来的合作较为顺畅,为便于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持续挂牌期间的年度报告披露工作开展,继续聘请该审计机构为本公司的2026年度审计机构。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提名陈慧继续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资格审查,董事会提名陈慧继续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提名庄尹继续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资格审查,董事会提名庄尹继续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提名陈迎继续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资格审查,董事会提名陈迎继续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提名余汉昌继续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资格审查,董事会提名余汉昌继续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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