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3
证券代码:873624 证券简称:索贝数码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成都索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索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对外投
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成都索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实现公司发展战略,扩大经营规
模,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用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新设公司或与他人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收购股权、兼并等对外投资行为。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不包括证券投资。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
经济效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 对外投资类型及决策权限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 公司独立兴办企业;
(二) 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
公司或开发项目;
(三) 控股、参股、兼并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各自
在其权限范围内,依法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做出决策。
第六条 公司对外投资权限划分为:
(一)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对外投资事项,由总经理提出相关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提交股东会审批:
1.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
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
准;
2. 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500 万元,该交易涉及的资产净
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3.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4.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6.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
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对值计算。
(二)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对外投资事项,由总经理提出相关议案报董事会审议批准。
1.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
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
准;
2. 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该交易涉及的资产净
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3.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4.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5. 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6.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
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三)未达到本条第(一)(二)款所述标准的其余对外投资事项,由总经理审议批准。
对于达到本条第(一)款规定标准的交易,若交易标的为公司股权,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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