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6-20
公告编号:2022-029
证券代码:873630 证券简称:沃野牧丰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宁夏沃野牧丰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辞职董监高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6 月 16 日收到董事王欢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自股东大会
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6 月 16 日收到副总经理王欢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自 2022
年 6 月 16 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
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6 月 16 日收到董事马红梅女士递交的辞职报告,自股东大
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继续担任财务负责人职务。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6 月 16 日收到董事薛志华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自股东大
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继续担任副总经理职务。
(二)辞职原因
上述辞职人员中,王欢系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副总经理职务;其他辞职人员系基于公司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的需要,加强外部人员担任董事的监督作用,经公司与辞职人员沟通一致,由辞职人员自愿做出辞去董事职务的决定。其他辞职人员中,马红梅辞去董事职务后,继续担任财务负责人,薛志华辞去董事职务后,继续担任副总经理。
二、上述人员的辞职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本次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
公告编号:2022-029
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针对王欢、马红梅、薛志华辞去董事职务,董事会已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安排了董事补选,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针对王欢、马红梅、薛志华辞去董事职务,董事会已安排董事补选,在新任董事就任前,王欢、马红梅、薛志华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责,因此,王欢、马红梅、薛志华辞职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王欢、马红梅、薛志华的辞呈。
宁夏沃野牧丰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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