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4
公告编号:2025-042
证券代码:873634 证券简称:鼎镁科技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鼎镁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于2025年12月2日经鼎镁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总述:为进一步健全鼎镁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充分调动、挖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合理控制公司决策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鼎镁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平均薪酬水平和行业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目的:促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挥自身及领导和协作团队的力量和积极性,提高公司效率、长期竞争力和稳定盈利能力,为股东、员工、客户和利益相关方创造最大价值。
第三条 适用于本制度的相关人员如下:
1、董事,包括公司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及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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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
人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
2、工作量与难度、职权、贡献的经济效益相结合为主要原则;
3、与公司一线员工、业务骨干薪酬水平和增长保持合理关系、与外部市场同等职位平均薪酬相适应;
4、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流程
第五条 董事薪酬方案管理机构与流程
1、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履职、考核情况提起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并报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薪酬方案;董事的薪酬方案须经股东会审议。
3、在股东会审议或授权后由相关部门执行董事薪酬方案。
第六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管理机构与流程
1、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履职、考核情况提起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报董事会审议。
2、在董事会审议或授权后由相关部门执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第三章 薪酬的制定
第七条 制定薪酬方案的依据
1、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工作职责、工作量、难易程度及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等,确定不同的年度薪酬标准。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将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的发展需要。
3、公司董事享受董事津贴,津贴自任职月份起算。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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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5、为免歧义,本制度不包括参与公司具体经营事务、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履行职务、经营事务而享有的工资、奖金等薪资部分。前述薪资应按照公司相关薪资制度、规则以及签署的协议执行。
第四章 薪酬的调整
第八条 不再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改选、辞职或其他正常原因不再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不再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日起,不再享受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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