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3
公告编号:2026-009
证券代码:873634 证券简称:鼎镁科技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鼎镁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鼎镁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鼎镁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的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事项,系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及整体战略规划作出的审慎决策,具备合理性和必要性;公司已就本次终止挂牌事项与股东进行了充分沟通,已充分关注各类股东利益安排,将依法依规保障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公司本次事项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的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及整体战略规划,有利于提高决策效率,确保终止挂牌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
上述授权事项内容明确,授权范围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鼎镁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崔建忠、孙德聪、陆华明
2026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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