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31
公告编号:2024-061
证券代码:873636 证券简称:博达软件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西安博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西安博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4 年 1-6 月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公司
2024 年 1-6 月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应了公司 2024 年上半年度生产经营情况。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批准报出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专项核查意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西安博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专项核查意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本着谨慎、稳
公告编号:2024-061
健的原则,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该议案。
三、《关于公司 2024 年 1-9 月审阅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财务
报表,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并出具了《西安博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该审阅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 2024 年 1-9 月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
四、《关于批准报出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基本规范、
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内部控制
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西安博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议案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该议案。
五、《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 —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告编号:2024-061
我们同意该议案。
备查文件目录
《西安博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西安博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梁芳 钱学明 朱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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